原標題:3.2億爭議費金調查:重慶安監局遭民營油企聯合投訴
本報記者 程維 重慶報道
12月9日,重慶市多個區縣的石油成品油協會在開縣舉行了一個非正式的碰頭會,主要負責人相互介紹其針對重慶市安監局的“維權”經驗。
本月中旬,重慶市幾個區縣的石油成品油協會,先后向國家安監總局及該市“法制辦”、“減負辦”投訴重慶市安監局,稱該局在安裝聯網監控,收取風險抵押金,指定地點培訓加油員三大方面存在行政違規。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得的測算顯示,如果按三項要求嚴格執行,需要當地相關企業繳納的費用和保證金將超過3.2億元。
重慶市安監局已書面回復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按照‘四風’要求服務基層,將立即整改落實。”
“強推”監控系統?
12月18日,重慶市長壽區石油成品油協會會長冉宗俊前往該市“法制辦”、“減負辦”(重慶市治理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遞交投訴信,要求這兩機構對重慶市安監局及長壽區安監局展開調查。
“聯網監控”是什么?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12月10日在長壽區一家已經安裝“聯網監控”的加油站看到,這套系統的硬件主要由一臺惠普品牌一體機(型號Omni120),一個U盤式3G上網卡,一張非接觸式密鑰卡,一張系統管理員信息卡和一張駕駛員信息卡構成,電腦內裝有重慶市危險化學品全過程動態監管信息系統(企業版)軟件。
根據安監局的要求,加油站需要每天手工將購進油料、銷售量、庫存數據及車輛使用情況,駕駛員姓名及車次等信息,輸入該系統。
每個加油站安裝一套這樣的系統,需要付費1.8萬元人民幣,此后每年仍需要向安裝這套系統的公司繳納2000元服務費。網上價格信息顯示,惠普該型號電腦價格僅為2399元。
“它能監控我們什么?怎么動態?它又不是裝在油庫內和加油機上,怎么動態得起來?”一位安裝了這套系統的加油站老板一肚子怨氣。他擔心如果不安裝會被“找麻煩”。
冉宗俊說,11月18日,長壽區安監局一位副局長及科長召集該協會主要負責人,以及負責安裝動態監控系統的重慶權宜網絡科技信息公司兩位工作人員開會,該副局長希望企業“為安監局的年終考核做出成績,如果不簽安裝協議,就要簽停業整改書”。
11月25日,在長壽區安監局的該副局長及科長參會情況下,該協會會員一致反對安裝“動態監控”系統。
11月20日,長壽石油協會會長、副會長開設的加油站接受當地安監的安全檢查,收到《責令先期整改指令書》;12月2日,再次接受安全檢查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原因是該加油站無特種作業操作證書。12月11日,兩會長的加油站第三次接受檢查,并收到處罰文書。長壽區安監局分管副局長王廷勇 12月18日解釋,該局是依據重慶市安監局的相關文件執行政策,不存在打擊報復行為。
工商檔案資料顯示,重慶權宜網絡科技信息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24日,注冊資本為200萬元,股東僅有2人,分別為龔一權和唐小玲,二人分別持股81%和19%。
重慶市目前有近2000家加油站,據此測算,重慶權宜在當地安監部門推出的“聯網監控”中可獲得收益接近4000萬元,此后每年可獲得大致800萬元的后續服務費收入。
重慶市安監局12月16日對此事給予本報的書面答復是,“加油站涉及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且多數加油站處于人口稠密區,加強加油站的安全管理至關重要,且國家將加油站納入了高危行業管理,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3年全市安全生產重點任務的通知》(渝府辦發〔2013〕64號)文件精神,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含加油站)都要求安裝監控,逐步分年度實行聯網,實現加油站重點部位和危險崗位有效監控和安全管理,提高加油站行業安全管理和應急救援處置水平。”
目前重慶市幾個區縣的石油成品油協會已經從該市“法制辦”、“減負辦”得到明確答復:“凡是對企業自身經營無利的監管措施,均需由財政出資投建,而不應由企業承擔。”
這意味著,如果重慶市繼續在當地加油站中推行此種“聯網監控”,很可能將撤回現有規定,并重新走申報財政資金用度的途徑。
“特許”培訓遭質疑
多個區縣石油成品油協會還試圖聯合起來,要求嚴格執行國家安監總局的規定,“否決”當地安監部門將加油員列為特種作業人員的做法,以及強制全市加油員前往指定的私營學校重慶翔鷺置業高級中學(重慶市危化安全培訓中心)高價培訓。這一為期三天的培訓費為1820元。
今年4月,重慶市安監局三處負責人向記者否認該局有指定培訓地點的行為。不過,重慶市安監局官方網站上的多項培訓通知,均指定培訓地點為該培訓基地。該負責人還否認外界傳言的重慶市安監局某主要負責人與該培訓機構老板之間關系密切的傳言。
2013年12月12日至13日,重慶市安監局三處在長壽區危化安全培訓基地主持召開了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暨培訓工作會議。43個區縣(自治縣)安監局分管危化的副局長和科室負責人、安全評價機構共120余人參加會議。
重慶市涪陵區、開縣的石油成品油協會、長壽區石油成品油協會都表示抵制,并認為,國家安監總局的“3號令”及“30號令”中并沒有將加油站的加油員列為特種作業人員,是重慶市安監局擴大了特種作業人員的范疇。
涪陵區石油成品油協會已經投訴到國家安監總局、重慶市“法制辦”、“減負辦”,并獲得這三個受理方的回應。今年年底,涪陵區加油員均由該協會自行組織培訓。
開縣石油成品油協會會長則表示,該協會通過努力,爭取到了“只給錢,不參與培訓”,并仍可以領到加油員培訓后的資格證的待遇。重慶市安監局12月16日未針對“培訓”是否存在斂財和利益輸送做出答復。
風險抵押金進安監局賬戶
重慶市安監局及各區縣安監局還向該市每個加油站收取3萬元至8萬元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部分區縣協會獲重慶市“法制辦”支持,因此拿回了這些“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這份重慶市“法制辦”2011年10月12日出具的《關于自行撤銷規范性文件的函》(渝府法制文函【2011】23號)稱:“經審查,1、該文件未按照《重慶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審查登記辦法》規定報市政府登記審查;2、該文件第一條確定的繳存范圍與渝辦發【2008】14號文件確定的范圍相矛盾。請在網上發布撤銷公告,并將撤銷公告轉送市政府法制辦。”
但是,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多方采訪顯示,重慶市法制辦此函件之后的2年內,開縣之外的其它區縣的加油站,仍被當地安監責令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重慶市安監局的觀點是,當時被該市法制辦要求自行撤銷的原因,只是“辦文程序上不符合相關規定,未經市法制辦備案,提法上與有關規定文件不符”而已。
但重慶市幾個區縣的石油成品油協會主要負責人認為風險抵押金的收取,與國家有關規定不吻合。一是國家安監總局及重慶市2008年1月17日發布的《重慶市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中第三條明文規定,“本辦法所指企業,是指煤礦、非煤礦山……以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為繳存風險抵押金單位,”而加油站是流通經營單位,申領的是“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根本不用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
其次,重慶市安監局在給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的書面回復中,將國家財政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民銀行聯合制定的《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06〕369號),2008年市政府制訂并印發了《重慶市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渝辦發〔2008〕14號)列為依據。
上述兩個文件均明確要求在“市財政局、市安監局通過確定風險抵押金存儲代理銀行,企業在指定的代理銀行開設專戶并存儲風險抵押金,同時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備案”。且存款利息歸企業所有。
不過,重慶市多個區縣的石油成品油協會提供的證據顯示,他們繳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繳存賬號是:開戶名: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開戶行:重慶銀行經開區支行;賬號:5901 0104 0002 976。
目前無法進一步確認重慶市安監局究竟向當地加油站征收了多少“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來自當地加油站行業協會負責人的測算是,大約可達到2.8億元。該負責人說,“最初他們是把我們按照煤礦的最低標準30萬元來征收,后來雙方‘討價還價’,各區縣的征收額都有差異,分別為3至8萬元。”
12月9日,涪陵、長壽石油成品油協會的負責人知道開縣維權的勝果,才恍然大悟,自己居然被“多收了三五斗。”于是隨后均擬文發往重慶市法制辦及減負辦。
12月16日,重慶市安監局在給21世紀經濟報道的書面回復中稱,“按照‘四風’要求服務基層,我局將立即整改落實,撤銷相關文件……嚴格與國家、市政府的相關要求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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